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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租屋給公司要如何正確扣繳補充保費

租賃所得需合併於每年綜合所得稅裡一同申報。租賃所得並非租金收入,須先扣除必要費用。
計算方式為:
· 租金收入 - 必要費用 = 淨收入 (這才是租賃所得喔!)
· 租賃所得 + 年度收入 = 綜合所得  (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稅率和出租方當年度的淨所得級距有關。)
【註】必要費用有兩種計算方式:1.列舉方式  2.以房租43%當作費用
 
 扣除必要費用二種方式:

【註1】折舊費用核認的條件是按照房屋耐用年限計算。例如有電梯的鋼骨混凝土造房屋,每年折舊率為房屋現值的1/51;如果是無電梯的加強磚造房屋,每年折舊率為房屋現值的1/36。
【註2】管理費如約定由承租人負擔,管理費會當作出租人的租金所得。另大樓管理費不論由何人繳納,出租人若有將管理費繳納憑證提出,仍有機會由國稅局認定做為扣除費用。



二代健保今年(102)已經開始實施了,其中租金收入確定納入補充保費。很多房主表示霧煞煞,完全搞不清楚到底他出租的房子要不要繳補充保費又或是誰該去繳保費以下是小弟特此整理補充保費之「租金收入部分」用自問自答的方式解說供有需要的人參考之!


一、計算範圍?
說明:給付出租人財產出租之租金收入(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及給付設定定期之永佃權及地上權之各種租金所得,但單次給付金額未達5,000元者,免予扣取補充保險費,至於單次給付金額超過1,000萬元以上,則以1,000萬元計算。

二、計算公式?

說明:補充保險費=租金收入之費基×費率

 

三、租金收入要如何繳交補充保費?

說明:補充保險費均是由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扣取,再繳交健保局,所以租金收入是按扣費義務人(承租方)給付金額,依法定計算方式計算應扣取金額後,繳交健保局。實質由房東付錢,但健保局會要求房客先代房東繳納。

二代健保上路,民眾有逾4個月投保金額獎金與超過5000元(含)的兼職、股利、利息、租金、執行業務等6項所得,都要依2%費率扣補充保費。租金部分,房東若租給有繳稅、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公司,才要繳補充保費。可以從健保局網站(www.nhi.gov.tw)下載軟體、列印繳費單,再拿去金融機構繳納。

 

四、繳費對象是誰?

說明:健保局表示租金收入部分,目前鎖定租給公司行號等法人、有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包租公包租婆;因為補充保費採取就源扣繳,私下出租,沒有申報資料,在健保局的實務作業下有限制。

因此,租金收入須扣繳對象只適用於民眾租屋給公司等非個人單位的情況,並且由承租的公司去繳納補充保費;民眾個人租屋,就沒有補充保費的問題。

五:舉例說明?

案例1:出租人為公司或行號

A公司辦公室是向B公司租的,租金每月15萬元。A公司在給付B公司租金時,不需扣取補充保險費。

說明:依健保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補充保險費的扣取對象為第1類至第4類及第6類保險對象,因為公司不是健保的保險對象,故A公司在給付B公司租金時,不需扣取補充保險費。


案例21次給付半年租金

C企業社向劉媽媽租房子當廠房,月租10萬元,雙方約定於每年11日及71日分別給付半年的租金,C企業社要如何扣繳補充保險費。

說明: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補充保險費是在給付時扣取。因此C企業社在11日及71日支付劉媽媽60萬元租金時,就要分別扣取12千元的補充保險費,並在2月底及8月底前將扣取的12千元補充保險費繳給健保局。

 

案例3:以非即期支票給付租金費用

A公司向房東王紀宏租了2個停車位,月租1萬元,約定每月15日給付租金。A公司於10211日開立12張非即期支票交付給房東王紀宏。A公司要如何扣繳補充保險費。

明:

(1) 補充保險費=10,000元×2%=200元。A公司開立的每張支票,票面金額應為扣除補充保險費後的金額,即9,800元。

(2) A公司於10211日交付房東王紀宏12張非即期支票,但是因為支票上的發票日才是實際給付租金的日期。因此,A公司不用在11日就扣取房東王紀宏1年的補充保險費,而是在每張支票發票日的次月底前,將200元的補充保險費繳納給健保局。


案例4:租金收入扣取補充保險費(不扣損耗及費用)

B公司向李依寧小姐租了一棟辦公大樓,雙方約定租金每月100萬元,按月給付,10210月辦公室外牆整修,B公司支付整修費用30萬元,實際給付李依寧小姐70萬元。

說 明:

B公司在10210月給付李依寧小姐租金時,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3條規定,不能以扣除30萬元的整修費後實付的70萬元扣取補充保險費,必須以租金100萬元,按補充保險費率2%,扣取2萬元補充保險費。

 

案例5:未具健保投保資格者,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王正義長期旅居國外,戶籍遷出國外已多年,民國1028月回國定居,並買了間房子,該房子在同年的10月出租給H診所,雙方約定租金每月5萬元,按月給付。王正義在民國1031月前都沒有就業。

說 明:

新修正的全民健康保險法在民國102
1月實施,依該法第8條規定,王正義因為沒有就業,所以須設籍滿6個月才具投保資格,因此H診所在給付民國102年的租金給王正義時,不需扣取補充保險費。民國1032月起王正義即具健保投保資格,H診所自該月起,於給付租金時,須按補充保險費率2%,扣取1,000元的補充保險費(50,000元×2%=1,000)

 

延伸閱讀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資訊
一、民國10211日起實施
二、門檻金額達5000()~1000()元的6大項目單筆所得,加徵2%補充保費;若所得逾1000萬元,以1000萬元計
三、6大項目所得
.租金:民眾租賃給公司的租金收入(租賃給民宅未列入)
.股利:現金股利與股票股息

.利息:存款利息、各種金融債券利息與短期票券利息等

.執行業務:稿費、演講費、藝人代言所得、名嘴通告費等

.超過4個月的月投保薪資獎金:年終獎金、紅利等

.兼職薪資:包括打工等非投保單位的薪資所得。但收入未達基本工資月薪的兒少、中低收入戶、無專職工作專科生或大學生等免扣(註:目前的基本工資月薪均為18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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