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信義、中正及松山4個最多豪宅的地區,售屋所得額比率將調為房屋評定現值的48%,累計臺北市售屋所得率自2009年的29%上調至今,已經是連3年調高,增幅達19%。
若以臺北市信義區豪宅房屋評定現值2000萬元的豪宅來說,按2011年課稅所得額42%計算,售屋所得為840萬元,調增至48%後,所得為960萬元,換算40%的綜合所得稅率,售屋所得稅將自336萬元增至384萬元。臺北市售屋!所得率臺北市售屋所得率自2009年後逐年上調,2009年為29%,2010年為37%、2011年為42%。
2012年改採分區課稅,信義、大安、中正、松山等區再調增至48%,自今年5月報稅時適用。所得額!比率在其他區域部分,新北市地區主要調升三重、中和、新莊、蘆洲、土城及泰山、林口的所得額比率,泰山及林口更從去年的14%,大幅拉升至26%。
台中市、桃園及新竹依區域不同,平均調高1-2%;台南市完全沒調整,高雄市僅仁武區調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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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豪宅售屋所得 採最高比率課稅 2013年12月04日12:04
【林巧雁/臺北報導】臺北市豪宅將從重課稅,財政部賦稅署擬規劃售屋所得由目前「分區課稅」改為「分級課稅」,臺北市12個行政區的豪宅全采較高的獲利率(財政部設定的售屋所得計算率48%計稅),非豪宅則以42%計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說,房屋交易所得應要核實課稅,國稅局查不到才以此公式計算,他還沒看到公文,但原則上同意此方向。臺北市M型化較嚴重,分為豪宅與非豪宅課稅比較合理。若年底通過,明年可開始實施新標準。
臺北市大安、信義、松山與中正4個行政區不分豪宅或平價屋,都按最高48%推計率計算售屋所得,但這4個區也有老舊房屋,卻要課重稅,其他區的豪宅稅率卻較低,立委認為很不公平,要求財政部修改。
未來臺北市4區的「非豪宅」推計率從48%降至42%,其他8個行政區的豪宅售屋獲利推計率則從42%上調至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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